「搶錢錄影機」 沒開頭燈 半月開罰210萬
台北縣最搶錢的兩支固定數位錄影機,半個月開出一千七百五十張罰單, 全是未開頭燈的民眾挨罰。(記者邱紹雯攝) |
新店龜山里長高義良與粗坑里長謝水樹(右至左)出示罰單, 替里民打抱不平。(記者邱紹雯攝) |
你開頭燈了嗎﹖汽機車行駛新烏路段全線全天候皆應開頭燈,以確保安全, 否則開罰一千兩百元。(記者邱紹雯攝) |
〔記者邱紹雯/北縣報導〕台北縣新烏路段屬於山區道路,今年四月中增設兩處數位固定桿,
台北縣警察局交通隊半個月來,根據數位錄影內容,針對未按規定全天候開頭燈的車輛,
開出一千七百五十張罰單,每張罰款一千兩百元,
已經替縣庫賺進兩百一十萬元,堪稱北縣最會搶錢的提款機。
居住在台北縣新烏路沿線居民,近半個月來陸續收到行駛新烏路未依規定開頭燈的罰單,
大家忿忿不平,認為政府單位未明確宣導,就直接架設兩台全天候數位固定桿蒐證開罰,
根本在搶錢,向縣議員金中玉投訴。
相關單位昨天現場會勘,縣警局交通隊解釋,全縣十三條山區容易起霧的道路與調撥車道,
包括濱海公路(台二線)、北宜公路、新烏路(台九甲線)等,民國九十一年開始,
依規定要全天候開頭燈,沿路也有標示,過去由員警站崗取締,
只是現在新烏路增設有數位固定桿,「違規全都錄」,因而引發爭議。
宣導不足 有人一天吃兩張紅單
金中玉表示,由於並非全縣所有道路都要全天開頭燈,反而讓民眾容易忽略,
加上以數位錄影全天候蒐證開罰,也應事先加強宣導,連在地居民都是收到罰單才知道,
何況假日眾多的外來遊客。
粗坑里長謝水樹說,新烏路設置的「請開頭燈」標示,讓人感覺僅為建議性質,
未強調「不開頭燈受罰」,或「開亮頭燈,前有錄影舉發」等告示,
在地居民光每天進出就要收到兩張罰單,等於是「拿人民當提款機」。
縣警局交通隊統計,近半個月開出的未開頭燈罰單,烏來往新店方向九百六十一張,
新店往烏來方向七百八十九張,總計罰款高達兩百一十萬元,讓人咋舌。
金中玉要求要在兩支數位固定桿前方一百公尺處,比照測速器增設明確標示,
交通隊也承諾在告示牌完工前,暫緩開罰,待完工會勘後,會再訂出確切的取締時間。
以上轉載自<自由時報2008.05.03>
政府坑錢也坑得太凶了吧~
五月初我們也被開了一張 一向很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市民
就因為它根本標示不明 是在雲仙樂園店家老闆娘提醒才知道的
回程才開頭燈 但是去的時候已經被拍了一張
這對外來遊客真是超不公平的 真的很衰...卻無從申訴?
不過希望有看到這則新聞的網友們
下次經過新烏路到烏來去的朋友們要注意
不管白天黑夜雨天晴天都要開頭燈啊!
別跟錢過不去.......
台灣真是萬萬稅 冤枉罰單還一大堆
但是錢不知道都去了哪裡?? 唉~真的很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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